驳回复审

    • 2023.08.11 | admin | 171次围观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2章节-实用新型.doc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1)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包含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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