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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2023.05.23 | admin | 197次围观

    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室多媒体设备是XXXX学校重要的教学基础设施,是正常教学的必要保证。为保证正常多媒体教学,合理使用学校多媒体资源,使之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以下所指的多媒体教室均为由教务处统一排课的教室。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使用、设备、安全工作由教室所在系部、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全工作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共同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系统组成图,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教室所在系部:负责本单位教室的日常使用管理、负责教室设备设施安全工作、负责教室卫生及开关门工作、负责督促本单位老师正确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 2.教务处:负责多媒体教室使用分配和调整、多媒体教室排课和调课等。 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具体建设工作、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更新和资产管理、多媒体教室日常使用维护、多媒体教室日常使用巡查管理。 4.安全工作处:负责多媒体教室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 5.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多媒体教室电力保障工作。 第二章 教室多媒体设备的使用 第四条 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及其它教学活动,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第五条 本校教职工需按照教务处课表安排持校园卡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外聘教师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由所在系部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临时卡,方可使用。 第六条 教学计划外的活动使用教室多媒体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前2天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按借用多媒体教室的有关流程办理,填报《非教学任务使用多媒体设备申请表》(附件1),审批后方可使用。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租借教室多媒体设备。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使用和变更多媒体教室的教学安排。 第八条 支持广大教师通过多媒体访问教学平台、教学空间、教学资源等网络素材,原则上不建议使用外接U盘、笔记本等外接设备接入多媒体系统。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章 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维修 第九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指导教师正确使用多媒体设备,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问题。 第十条 定期对教室内各种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制定维护计划,准备相关的耗材和备用设备。 第十二条 教室多媒体易损设备、配件、线路等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采购维修更换,大型设备更新更换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负责采购。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维修范围包括:投影机、计算机、主控台、幕布、音响、扩音器、中控、网络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零配件,线材、投影机的定期除尘保养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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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负责范围包括:投影机、计算机、主控台、中控、扩音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采购。 第十三条 各班级要指定一名或两名同学负责本班的多媒体管理和报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报修。接到报修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故障修复,维修完成后需报修人在《多媒体维修记录单》(附件2)上签字确认,如产生维修费用需要该班辅导员和所在部系领导在《多媒体维修记录单》签字确认后作为报销凭证。 第四章 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职责 第十四条 现有多媒体教室已安装常规教学所需要的通用软件。严禁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键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设备内。教师如需安装专用软件,须提前与相关技术人员联系,待装软件经计算机病毒检测无毒后方可安装。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设置密码。 第十五条 上课前教师需按操作规程使用本人校园卡开启所有多媒体设备。 第十六条 使用过程中,出现设备或系统故障时,自己不能处理的,通知设备管理员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 任课教师要爱护多媒体设备。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物品损坏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教师必须保管好本人的校园卡,上课必须携带校园卡。

    该卡片一人一卡,专卡专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请尽快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补卡。 第五章 学生守则 第十九条 学生在教室上课或自习时多媒体教室设备系统组成图,须爱护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多媒体主控台的整洁卫生,不得在多媒体主控台存放任何与教学无关物品。 第二十条 学生须保管好本班的VGA线、HMDI线和无线话筒等多媒体设备配件,如丢失由班级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不得随意私自拆卸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不得擅自拔插多媒体主控台内设备电源,由此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违反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多媒体主控台上连接除笔记本外的其他任何用电设备,一经发现将没收设备,如引起火灾或造成设备、电路损坏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幕布上乱写乱画;严禁私自拉接电线或插线板使用多媒体设备。 第二十四条 不得以任何理由遮挡教学监控。 第二十五条 学生、辅导员若发现相关多媒体教室设备问题时,应及时反映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 第六章 附录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档由香当网()用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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