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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tGPT引发的人工智能创作著作权问题思考

    2023.05.16 | admin | 199次围观

    引:《成都》

    当我踏上那片土地

    迎面而来的是热情的微笑

    繁华的街道和热闹的人群

    那里就是成都

    城市的钟声敲响

    传递着无尽的欢乐

    茶馆里的烤鸭香味四溢

    给人以无限的惊喜

    这里有青山绿水的郊外

    也有川剧的热闹场馆

    每一处都是成都的魅力所在

    把每个人都吸引

    成都 成都

    热情如火的城市

    在这里 我找到了家的感觉

    永远爱你 成都

    如果告诉你这是 ChatGPT 创作的一首有关成都的诗,你是不是很意外?没错,这就是ChatGPT 自去年年底横空出世以来,由ChatGPT 创作的一首诗。人工智能既然已经到了能创作诗歌而且还很优美的程度了。由于ChatGPT生成的内容具有相当高的质量,且已经显示出了在编程、写作甚至法律等方面已经具有了媲美人类的能力,使得人工智能是否将最终替代人类再次引起热议。本文将简要探讨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创作著作权相关问题。

    一、ChatGPT 是什么?

    ChatGPT是美国 Open AI 公司开发的一款聊天机器人软件,是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它能够通过学习和理解人类的语言来进行对话,还能根据聊天的上下文进行互动,真正像人类一样来聊天交流,甚至能完成撰写邮件、视频脚本、文案、翻译、代码等任务。根据红杉资本在其发表的《Generative AI:A Creative New World》文章中,将 AI 分为“分析型 AI”和“生成式 AI”。ChatGPT就属于生成式 AI。它基于对大数据的利用,使得用户在输入相关主题或问题后,机器人能够调取数据库中的模型及数据,并生成相应的内容。生成式 AI使得人类创作变得更加容易,甚至替代人类创作。也许未来我们将生活在一个人工智能创造的世界中。

    二、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吗?

    要取得著作权的保护,首先要构成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是否构成作品主要考察是否具有独创性。ChatGPT生成的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需要从其内容生成机制进行探索。首先,ChatGPT生成的内容不是公有领域的内容,是根据用户输入的内容按照设计者设计的生成模型调取相关的数据网页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吗,根据模型与数据生成而来,虽然生成过程由程序自动完成,但它模仿的是人类智力活动规则。人类在面临同样的输入内容要创作出与 AI 同等质量的内容需要经过投入相当的智力进行创作方能完成网页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吗,体现出作者的相应的思想,因此体现了人类作者的独创性活动,符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独创性的要求。因此模仿人类创作的 AI创作也是符合独创性的要求,体现出特定的思想。

    在人工智能著作权第一案即腾讯公司诉网贷之家案中,腾讯公司开发的写稿机器人 Dreamwriter 撰写了一篇《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 93 点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的股评文章,被告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复制该文并发布于旗下的网贷之家网站平台发布,因此被腾讯公司起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认为“该文由技术团队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符合作品的要素,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著作权之客体。该作品系原告公司多团队、多人员在原告公司主持下完成的特殊职务作品,原告公司享有著作权并提出相应主张。”

    当然 AI 创作完成的内容是否构成作品,仍然需要评价其独创性程度,如果仅是引用现有数据或内容不加以加工,或者只是对现有数据的简单加工,那么很难说具有独创性,比如向 ChatGPT 进行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所得到的答案。有反对认定 AI 创作属于作品者认为,作品应该是思想与表达的结合,而 AI 创作的内容仅有表达而无思想,因此不符合作品构成的默认条件。但如果 AI 创作的内容符合独创性的要求,那么就必然是一定思想的反映,否则就不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就是需要通过智力活动进行独特的加工,独创性和思想是孪生。AI 创作的内容反映了设计者的独特的智力活动,并在该智力活动下生成相应的创作内容。

    对人工智能创作著作权问题,域外主要国家观点可以作为参考。英国是最早认识到计算机技术对版权制度造成影响的国家之一,虽然英国没有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归属的具体规定,但英国的计算机生成内容的版权权利归属是相对明确的。在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CDPA)中规定:“对于计算机生成的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作者应为创作该作品做出必要安排的人。”对计算机生成作品进行“必要安排”的人,我们可以理解为包括程序员、使用者,也可能是计算机系统或设备的投资者。英美法对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模糊,需要在具体案件中根据证据由法官在遵循判例下,进行个案认定。欧盟在2020年发布的《关于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报告》指出“在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越来越普遍的时候,我们似乎正在走向承认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可以被视为基于创作结果而非创作过程的作品。”,同时明确“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必须受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的保护”。

    三、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人属于谁?

    不论从著作权法上关于作品的定义还是从促进文化、科技、艺术的繁荣来说,都应该承认人工智能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从而给予著作权法保护。经济学诺奖得主萨缪尔森教授说:“版权制度在历史上只赋予自然人以版权。最好的论据是,给机器赋予知识产权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没有必要给他们专有权利来促进内容创作。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是通过授予作者专有权来鼓励创新,这一制度的前提是:如果创新不需要激励就能产生,那么权利就不需要被保护。”萨缪尔森认为版权只能授予自然人,不能授予机器,因为机器不能促进内容创作。在看到 ChatGPT 的强大创作能力后,笔者相信萨缪尔森应该对自己观点有所修正。虽然看似人工智能创作不需要激励就能产生,但设计出 ChatGPT 这样的机器人却需要被激励,包括市场和法律的激励,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人工智能创作也是需要激励的。著作权法的目的也在于促进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的繁荣。

    由于人工智能不是具体的自然人,那么人工智能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谁?法人可以享有著作权,因此著作权人不存在问题,问题是究竟谁应该成为著作权人?这里参与方有人工智能设计者、使用者(终端用户或客户)。使用者使用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犹如委托他人按照使用者的指示进行创作,属于委托作品,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为著作权人,因此人工智能设计者应该为著作权人。当然,设计者与使用者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权利归属。

    ChatGPT如此之强大,就法律职业来说,没有任何一位律师能在法律知识、法条熟悉程度、判例熟悉程度上与之相媲美,因此有很多人惊呼律师职业将被替代。但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问,经验仍然是难以被模仿的。所以在被问到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咨询法律意见时,ChatGPT还是提示建议进一步咨询律师意见。另一个有趣问题是,如果让ChatGPT来写本文探讨的问题,是否也会写出与本文一样的思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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